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1月对远大医药(中国)有限公司和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。2023年5月,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。现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予以公告。
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远大医药(中国)有限公司与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远大医药和武汉汇海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远大医药违法所得1.49亿元,并处罚款1.36亿元;没收武汉汇海违法所得3092.48万元,并处罚款412.6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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